抓毒犯調包黑吃黑 員警陳信安自白判刑5年2月

抓毒犯調包黑吃黑 員警陳信安自白判刑5年2月
抓毒犯調包黑吃黑 員警陳信安自白判刑5年2月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

在台北市警士林分局任職的員警陳信安,竟與因涉掉包毒品「黑吃黑」、貪走贓款被判刑5年6月,目前高院審理中的基隆市警察局前警員張晉維,一同利用前案犯罪手法黑吃黑毒品,新北地方法院今(19)日宣判,陳信安在偵查時自白,減刑後依貪污治罪條例,判處陳員5年2月徒刑、共犯張晉維5年。

檢方起訴指出,擔任員警的陳信安與曾任警察的張晉維為前後期同學,陳明知悉張在從警期間,曾藉查緝毒品後調包侵占之黑吃黑手法牟取不法利益涉及貪污案件,仍與張晉維、林博涵、丘翊廷等人以相同手法犯罪。

陳信安等人於111年12月至112年1月間,仿以前案黑吃黑調包毒品手法,先將摻有微量K他命的冰糖以夾鏈袋分裝,佯裝K他命外觀,再上網尋找不特定的K他命賣家談妥交易細節,並安排交易。

等到見面交易時再通知陳信安到場盤查,他們則伺機以先前備妥摻有微量K他命的冰糖包調包原始K他命,以此方式3次侵占扣案K他命計1300公克,被告林博涵、丘翊廷各獲得共22萬元的不法利益。

檢方起訴當時,並張晉維求處徒刑15年、被告陳信安求處徒刑12年。

法院審理認為,張晉維是主謀,並且曾有類似的黑吃黑調包前案,考量陳信安在偵查時坦承犯行、繳回犯罪所得,得減刑一次;張晉維則因被解僱已無公務員身份,得依法減輕其刑,依貪污3罪定陳信安應執行5年2月有期徒刑、褫奪公權3年,張晉維則依貪汙處5年徒刑、褫奪公權3年。

照片來源: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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